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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4.08.09
广州市公安局前日发布《关于旧白云国际机场作为备用机场的安全通告》。
通告中说,为保障旧白云国际机场设施、设备的完整,发挥其作为新白云国际机场启用后备用机场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如下通告:
一、严禁损坏、偷窃、倒卖、侵占旧白云国际机场的设施、设备。
二、严禁盗用旧白云国际机场的水、电。
三、严禁攀(钻)越防护围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进入旧白云国际机场。
四、严禁进入候机楼等场所参观游玩。
五、人员与车辆进入旧白云国际机场控制区的,应当佩带白云国际机场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并接受警卫人员的安全检查。
六、本通告所称的旧白云国际机场的设施,设备包括供水、供电、消防、安全防护等设施和空管系统、油料系统、候机楼、机场场务保障、货运仓库等设备。
七、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通告自2004年8月5日起施行。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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